二○二七年九月入學指南
「小一入學統籌辦法」分為「自行分配學位」和「統一派位」兩個階段。本頁以簡單清晰的方式整理重要日程、申請程序和計分準則,讓家長輕鬆掌握各項安排。
參加資格
年滿五歲八個月2027 年 9 月入學時,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或以前出生
本港居民申請兒童須為香港居民
尚未入讀小學現時並非就讀於任何小學
從未獲派小一學位以往未曾經統籌辦法獲派小一學位
關鍵日程
向子女就讀的幼稚園或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索取,或前往各區民政諮詢中心、教育局學位分配組或各區域教育服務處領取。
透過「小一入學電子平台」遞交(9 月 17 日至 25 日);紙本申請表則於 9 月 21 日至 25 日學校辦公時間內直接交回所申請的小學。只限一間,多交作廢。
未有屬意學校的家長,可經電子平台遞交,或把填妥的申請表交往九龍塘沙福道 19 號教育局九龍塘教育服務中心西座平台學位分配組(小一入學)。
學校張貼獲取錄名單;家長亦可於當日上午十時起透過「小一入學電子平台」查閱結果。
家長須於指定日期為子女辦理註冊手續。逾期未註冊將被視作放棄該自行分配學位。
教育局於 1 月中旬書面通知家長。透過電子平台遞交「選擇學校表格」(1 月 18 日至 24 日),或按通知書指定日期前往指定統一派位中心辦理。1 月 18 日仍未收到通知書,應聯絡學位分配組。
結果以郵遞送達家長,亦可選擇經「小一入學電子平台」或短訊接收。
家長須於學校辦公時間內,帶同所需文件到獲派學校為子女辦理註冊手續。
第一階段 · 自行分配學位
申請兒童有兄姊在該校就讀,或父母在該校任職。此類申請約佔學校小一學額 30%,符合資格者全部獲取錄;超出 30% 的差額由統一派位學額填補。
每間小學須預留不少於 20% 的小一學額,按「計分辦法準則」甄選。學校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筆試或面試。
若甲類申請少於學額 30%,餘額由學校按計分辦法取錄。獲自行分配學位的兒童姓名將張貼於有關學校,家長須於指定日期註冊。
計分辦法準則
當乙類申請人數超出學額,學校按以下準則計分甄選。所申報的關係須證明屬實,方能獲得有關分數。
此組只可申報一項。
第 1 項父母全職在與該小學同一地址的幼稚園或中學部工作
20分第 2 項兄姊在與該小學同一地址的中學部就讀
20分第 3 項父母為該小學的校董
20分第 4 項父母或兄姊為該小學的畢業生
10分第 5 項首名出生子女即家庭中排行最長的子女,不論性別
5分此組只可申報一項。
第 6 項與該校辦學團體有相同的宗教信仰遞交申請表前,宜先向學校查詢定義
5分第 7 項父母為該校辦學團體的成員遞交申請表前,宜先向學校查詢定義
5分符合適齡條件可獲 10 分。
第 8 項適齡申請兒童年滿五歲八個月至七歲
10分第二階段 · 統一派位
甲部:家長可選不超過 3 所任何學校網的小學。
乙部:依照意願,把住址所屬學校網內可供選擇的小學排列先後次序。
電腦先處理不受學校網限制的選擇,再處理受限制的選擇。超額學校以每名兒童的隨機編號決定派位先後,確保公平。自行分配階段未獲取錄的兒童,仍可把該校填入統一派位選校名單。
重要提醒
無論經電子平台或紙本,每名子女只可就自行分配學位遞交一份申請;同時向多於一間官立或資助小學申請,或重複經兩個途徑遞交,申請將會作廢。
家長須按真確居住地址填報所屬學校網。提供虛假住址會令申請作廢、學位被取消;涉及虛假文書或法定聲明,一經定罪可處監禁。
直資及私立小學(包括國際學校)不參加統籌辦法。已接受直資小學學位的兒童,將不能透過統籌辦法獲派官立或資助小學學位。
選校時宜先考慮子女的特質、興趣與能力,再參考學校的辦學理念、宗教、位置與規模,可參閱《小學概覽》(chsc.hk/primary)或學校網頁。
查詢
九龍塘沙福道 19 號
教育局九龍塘教育服務中心西座平台